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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核准黄以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6-05-29 17:16:18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05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核准黄以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关于黄以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宜金监函〔2026〕44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你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关于黄以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广发成报〔2026〕10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以平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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